房地產經紀人具體職責,?
房地產經紀人就是指在房屋,,土地的買賣,租賃,轉讓等交易活動中充當媒介作用,,接受委托,撮合,,促成房地產交易,,收取傭金的自然人和法人。 凡是從事房地產銷售工作的都屬于房地產經紀人,。但是,,由于我國房地產銷售的特點,現在我們一般將從事一手房銷售的稱為房地產經紀人或置業(yè)顧問,,將從事二手房交易的稱為房地產經紀人,。 房地產經紀人是房地產中介的一部分。房地產中介主要由房地產咨詢,,房地產評估,,房地產經紀三個部分夠成。在日常生活中,,房地產經紀人通常也被稱為“房屋中介”或“二手房中介
房地產市場營銷的特征
(1)房地產市場營銷是市場營銷分支
房地產市場營銷與一般市場營銷一樣,,是個人和集體通過創(chuàng)造,與其他的個人或集體交換產品和價值,,獲取所需物品的社會過程,。房地產市場營銷的實質是以消費者對各類房地產商品的需求為出發(fā)點,房地產企業(yè)通過有效的提供住宅,、寫字樓,、商業(yè)用房以及廠房、倉庫等房地產商品和與此相關的服務來滿足消費者的生產或生活,、物質或精神的各種需求,,從而獲取利潤的商務活動。
因此,,市場營銷的一般原理及其策略能在房地產領域得到很好的應用,。同時,房地產市場營銷又區(qū)別于一般市場營銷而成為市場營銷的一個分支,這是由于房地產商品具有其獨特經濟特征及運行規(guī)律所決定的,。
(2)房地產市場營銷和法律制度密切聯(lián)系
房地產商品的產權觀念特別重要,。房地產商品使用周期民,同一商品在其生命期內,,產權可能多次轉移,,房地產市場營銷中存在增量房與存量房產同時在市場上流通的情況。在法律上房地產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可以分離,,所有權者可將使用權以出租的形式出讓給第三者使用,,因此,房地產市場營銷在流通形式中除可買賣外,,租賃也是常見的形式,。此外,房地產經濟活動中房地產商品的使用權和所有權還可用于抵押,、典當,、信托等,在房地產權屬登記,、轉移等方而,,都需要法律提供保障,所以房地產市場營銷與法律制度有密切的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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