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活動目標分為哪三個目標,?
幼兒園目標分為情感目標,、認知目標、能力目標這三種,。幼兒園教學目標是教育工作者對幼兒在一定學習期限內的學習及結果的預期,,是幼兒園教育目的的具體化。目標是幼兒園活動的指南針,,它既是活動設計的起點,,也是活動設計的終點。我國幼兒園教育的目標是:“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等方面全面發(fā)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fā)展,。幼兒園教育目標的結構:教育目的、幼兒園教育目標,、各個幼兒園具體的教育目標,。
擴展資料
幼兒園的教育對象是3-6歲的兒童,此時期是個體發(fā)展的關鍵期,,具有很強的可塑性,,其生理、心理發(fā)展需要實施科學教育,,才能健康地發(fā)展,。《綱要》中的教育目標是根據(jù)個體發(fā)展的不同方面及同一內容不同時期發(fā)展特點綜合分析研究而制定,,具有較強的科學指導性,。
目標過高,超出幼兒的能力范圍之外,,幼兒因能力達不到,,完不成任務不能獲得成功感,失去興趣;如果低于幼兒實際水平,,幼兒會覺得枯燥乏味,,身心疲勞,而失去了參加活動的積極性。因此制定教學活動目標時要結合本階段幼兒身心發(fā)展的特點遵循兒童的“最近發(fā)展區(qū)”的原理,。幼兒園活動目標三要素包括情感目標,、認知目標、能力目標,。
能力目標
主要包括人類生存所不可或缺的核心知識和學科基本知識,;基本能力獲取、收集,、處理,、運用信息的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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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目標
指興趣、動機,、自信,、意志和合作精神等影響學生學習過程和學習效果的相關因素以及在學習過程中逐漸形成的祖國意識和國際視野。保持積極的學習態(tài)度是學習成功的關鍵,。教師在教學中不斷激發(fā)并強化學生的學習興趣,,并引導他們逐漸將興趣轉化為穩(wěn)定的學習動機,以使他們樹立自信心,,增強克服困難的意志,,認識到自己學習的優(yōu)勢與不足,樂于與他人合作,,養(yǎng)成和諧和健康向上的品格,。
認知目標
1.知識:指對所學材料的記憶,包括對具體事實,、方法,、過程、概念和原理的回憶,。其所要求的心理過程是記憶,。這是最低水平的認知學習結果。
2.領會:指把握所學材料的.意義,??梢越柚N形式來表明對材料的領會。一是轉換,,即用自己的話或用不同于原先表達方式的方法表達自己的思想,;二是解釋,即對一項信息加以說明或概述,;三是推斷,,即對事物之間的邏輯關系進行推理,。領會超越了單純的記憶,代表最低水平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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